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是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公立学校。学校是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研究基地、教师培养培训实践基地;福建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保教合作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幼儿教育导读》杂志社美育教学研究示范基地;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实习基地。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学科队伍建设,以人才发展推进学校科学发展,现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2名(事业编制)。
一、招聘对象
第一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第二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第三类:具有幼儿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幼儿高级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岗位资历及年龄认定以2022年12月为截止日期。硕士在读2023届毕业生资历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2023年1月2日前扫码填写报名表并上传PDF版个人相关业绩材料,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报名通道(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通知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4.招聘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四、招聘办法
1.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形式、考核方式将另行通知。
2.教师岗位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行政岗位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考核和体检
1.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学校组织前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因考生不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由校党委会议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审档不合格的;4.未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到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岗前培训不合格的;7.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cn[点击查看])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ww***.cn[点击查看])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ww***.cn[点击查看])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会计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本科学历,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学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审核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4.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学府南路1号邮编:350108
电话:0591—23510005,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看到的信息联系人:王老师
十、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的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对考试中出现的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审计室0591-23510115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附件1.闽江师专附属实验幼儿园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附件2.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pdf】